婚姻法中共同生活指什麼

婚姻法中共同生活指什麼
律師解析:婚姻法中的共同生活包括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主觀上符合男女雙方具有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願望;客觀上,男女雙方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義務和家庭義務,共同承擔生活的壓力和風險,共同創造並享受美好生活即爲婚姻法所指的共同生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