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欠的債,結婚後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嗎

實務中,大量存在婚前一方例如因借貸、買賣等原因產生的個人債務,並延續至債務人結婚後。這種情況下,個人婚前債務,原則上就是個人償還,配偶一方沒有義務共同承擔其婚前個人債務。但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婚前一方的個人債務也可能轉化爲共同債務,這個特定條件就是個人婚前一方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爲目的,這種情況下婚前一方的個人債務就可以轉化爲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老公欠的債,結婚後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