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領取時間

結婚證領取時間爲:民政局屬於國家機關單位,其上班時間爲週一至週五(法定節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辦理結婚證建議避開節假日,特殊日子,避免排隊現象。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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