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到結婚年齡生育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未達到結婚年齡生育的處罰是:沒有處罰,但是要上交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是指爲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所以所謂罰款然後又交費是不合規定的,完全可以到它的上級部門投訴。

未達到結婚年齡生育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

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六個月,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沒有到結婚的年齡生孩子以及婚外生孩子或者超生的幾種情況看,都是屬於不符合國家相關指標出生的孩子,因此對於這種情況會收取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用。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方式以及金額按照當地的政策執行,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處罰金,以其他的形式收取處罰金是不合理的行爲。

沒有達到結婚年齡就生子的,屬於非婚生子,非婚生子這種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一般不會進行處罰,但是社會撫養費這些必須要交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有的人爲了不交納社會撫養費然後不上戶口,此時是要受到相關的處罰的,處罰的標準也是根據不同的政策來不同的確定的,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做法對孩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此時我們作爲孩子的父母是應當及時的處理的,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戶籍無法處理的問題的時候,是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諮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