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證明怎麼開具

時間:2023-09-03 00:55:38瀏覽:427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結婚證丟失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即可開具。自己不方便辦理的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只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薄,以及委託證明,並且提供委託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婚姻登記機構即可辦理。
結婚證丟失證明怎麼開具

一、結婚證丟失證明怎麼開具?

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覈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當事人申請覈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准後,依法爲當事人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資訊與身份資訊一致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婚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係的,可以爲其補領結婚證。

二、補辦結婚證條件及相關流程是怎樣的?

1、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申請補領結婚證的有如下條件要求: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並且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證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補辦結婚證的程序:

(1)當事人需持身份證及戶口簿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

(2)需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查檔證明,若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如戶口本夫妻關係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如屬於結婚證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需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3)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4)另外,補辦結婚證的程序中,若需委託他人來補辦結婚證,需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故未能親自到的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提交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

現在辦理一些業務時需要提供結婚證,可是由於當事人疏忽把結婚證給弄丟了,就需要補辦結婚證,補辦的手續也不是很複雜,只要帶上辦理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可以到居住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不方便自己辦理的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