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給孩子改名字還要用結婚證嗎?

不需要,要戶口本。小孩需要申請更改戶籍系統名字,需要監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原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戶籍部門諮詢辦理的,由於名字更改影響到戶籍以及學籍等系統,一般比較難進行更改。

如果給孩子改名字還要用結婚證嗎?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收原件)

2、《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複印件)

3、從業於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等的,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爲有效證明);(收原件)

入學(入托)的,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爲有效證明);(收原件)

待業、務農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變更的證明(在《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爲有效證明)。(收原件)

辦理流程:

1、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覈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爲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憑公安分局戶政中隊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徵得本人同意。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我國的公民的戶籍以及戶口的管理規定是非常的嚴格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給孩子更改姓名或者是給孩子進行戶口遷移的時候,是一定要根據法定的程序來處理的,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以及戶籍的糾紛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