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生寶寶違法嗎?

沒結婚證生寶寶違法嗎?

結婚證生寶寶違法,具體違反的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的規定。獲得結婚證之後再生育孩子是被倡導、且合法的。當然此種違法行爲的存在,並不會導致父母無法給孩子上戶。

一、沒結婚證生寶寶違法嗎?

1、沒結婚證生寶寶違法,具體違反的是以下法律的規定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2、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3、諸如未領取結婚證就生育孩子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二、結婚登記年齡登記條件有哪些?

1、登記結婚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最低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別不一致的。

因不滿足結婚條件等的原因,在現實生活之中未結婚但是已經生育了孩子的情形還是比較常見的。此種未婚生育的行爲,雖然並不是犯罪行爲,但卻是違法行爲。此類違法行爲的存在並不妨礙給孩子上戶,並且也無需繳納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