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申請標準是什麼?
(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三)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卹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低保申請流程
申請低保所需的材料
(一)申請書(由民政部門統一印製)。
(二)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收人證明:
1、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2、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
(四)相關證明材料:
1、在勞動就業年齡(男16一60週歲,女16—50週歲)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2、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3、家庭夫妻雙方中一方爲本市農業戶口或者外地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的戶口證明。
4、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5、民政部門認爲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街道辦事處對居(家)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覈,調查後報區縣民政局。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於申請30日內,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低保,簡單來說就是爲貧困的人們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既然是最低的生活保障,那麼,低保的申請人的低保申請標準,一定不能太高,不然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例如沒有生活來源,或者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們等等。如果申請人符合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攜帶所需的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