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的沒有辦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程度加快,有些人的觀念越來越開放,比如很多人認爲結婚證不過是一張紙,只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以及一起生兒育女纔算是真正的夫妻關係。尤其是有了共同的子女,很多人覺得即使是沒有結婚證,也能算是具備夫妻關係了。那麼有孩子的沒有辦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有孩子的沒有辦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一、有孩子的沒有辦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就是說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時算起的。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合法手續是取得結婚證。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纔是證明婚姻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二、沒有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戶口?

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應該要好辦一點。你可以拿着出生證明、戶口簿,有其他相關證明更好,沒有結婚證就可能還要麻煩一點,最好讓村裏出具材料,證明你非婚生育的情況,沒有法律說非婚生育的不能上戶。直接去您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戶的問題只是派出所的事,與計生部門其實沒有必然的聯繫。您同時要明白,是有些地方政府爲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才做了一些私自的主張把上戶的事和計劃生育的事聯繫在了一起,去派出所您可以靈活點,要讓派出所的警察知道上戶與計劃生育沒有必然聯繫,要讓她知道你有這些證明完全能證明孩子是自己生的,給孩子上戶是派出所的義務。

有孩子但是沒有辦結婚證是不屬於合法夫妻的,雙方的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有依法取得了結婚證,才能具備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只能證明雙方的同居關係,其婚姻關係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