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改結婚證需要的手續是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然後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變更。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
當事人如果因爲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當事人如果因爲姓名變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戶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變更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補發結婚證的程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同時收回當事人原結婚證。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在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的時候,可能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或者是由於其他方面系統的原因,導致結婚證上登記的資訊發生錯誤,在這種情況之下應當及時的予以更正,雙方是可以透過向民政部門提出更改的申請來完成變更結婚證資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