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建檔要帶結婚證嗎

一、生孩子建檔要帶結婚證嗎?

生孩子建檔要帶結婚證嗎

不需要,孕婦建檔一般需要帶上身份證,參加醫療保險的要帶上醫保卡,有些醫院還要求帶準生證。當然,各地醫院的規定可能都不一樣,準媽媽去之前最好打電話諮詢清楚,避免因漏帶證件來回奔波。如果有需要提前辦理的資料,那麼也好提前辦理,方面建檔的時候可以一次性搞定。

建檔,也叫建大卡,裏面記載了孕婦的基本資訊,以及懷孕過程的所有資訊。小冊子上還會介紹一些孕檢的時間、項目等資訊。另外,還會有關於孕期孕婦的一些注意事項和孕育常識。臨產時醫生也會根據檔案中的記錄和準媽媽的身體狀況來決定是順產還是剖宮產,萬一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在短時間內做出準備的判斷。一般,孕婦選擇在哪家醫院生產,就在哪家醫院建立檔案,最好不要中途轉院,以確保資訊的全面性和連續性。

二、結婚登記需要男女雙方分別提交以下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達到法律的規定的要求,男女雙方可以自由結爲法律意義上的夫妻。然而,並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結婚的,現實生活中,哪些條件又是絕對不能結婚的呢?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不能結婚的條件爲: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於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孕婦從懷孕到最後生產,整個在醫院期間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基本上都並不需要父母雙方提供結婚證,但是,沒有結婚證雖然並不會影響到給孩子在醫院建檔,但將來上戶口的時候是必須要提供結婚證的。孕婦決定在哪家醫院生產,之前就要在該醫院建檔的,因此建檔之前還是要到醫院問清楚比較好。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