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戶口結婚證怎麼辦?

一、註銷戶口結婚證怎麼辦?

註銷戶口結婚證怎麼辦?

婚姻關係是有效的,結婚證需要重新辦理,和戶口本資訊一致才行。最好結婚證身份證號碼和戶口本身份證號碼一致,否則會給生活帶來麻煩。

二、我國《民法典》對無效婚姻的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未到法定婚齡的。

對於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民法典》第1054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10月1日實施)取消了對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以及對重婚事實向檢察機關舉報的規定,弱化了婚姻登記機關的司法職能。使得婚姻無效的宣告請求權人只是限定在婚姻當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有權依據《民法典》第1051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1、以重婚爲由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姻爲由宣告婚姻無效的,爲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爲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爲與患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5、未根據《民法典》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爲無效婚姻。

在《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了,男女雙方在到達了法定年齡後,雙方也是可以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時,雙方也是要攜帶戶口簿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到民政局辦理,如果在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後,雙方其中一方的戶口辦理了註銷後,也是需要重新辦理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