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了是三年自動離婚還是二年?

一、起訴了是三年自動離婚還是二年?

起訴了是三年自動離婚還是二年?

夫妻關係破裂,分居兩年,可以作爲感情破裂,若提起訴訟,調解不成,可依法判決離婚。在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斷標準上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所謂的分居,即雙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因生病在外地治療或因出國務工等因素的影響情況下的分居不屬於此情形。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希望,應加強調解和好之工作,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如夫妻關係確已完全破裂,和好無望,無法調解和好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應做好不離一方的工作,准予離婚,同時應對子女的有關問題作出妥善安置。

二、起訴離婚怎麼寫訴訟狀?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爲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決定起訴離婚,走法律程序結束夫妻關係,要準備好訴訟狀及相關材料。如果雙方分居,期限已滿兩年的,法院一般會判定離婚,這是法院認定感情破裂的條件之一。起訴離婚是原告繳納訴訟費用,等判決下來後,再根據情況確定承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