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方起訴離婚有什麼好處?

一、那女方起訴離婚有什麼好處?

那女方起訴離婚有什麼好處?

訴訟離婚的好處與壞處

1、訴訟離婚的好處:

(1)法院立案後,一次性解決財產、孩子及子女撫養費問題;

(2)法院依法裁決,相對公平。

2、但訴訟離婚也會存在以下壞處:

(1)相對協議離婚麻煩;

(2)法院判決時間可能較長;

(3)判決結果不確定;

(4)需要耗費較多的精力和財力。

二、訴訟離婚的訴訟費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來判定:

1、離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

2、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於離婚案件,由於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如何確定

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綜上所述,我國合理的離婚方式就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且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還可以遵循孩子的自主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