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實施後,因爲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協議離婚的程序更改爲:(1)準備離婚協議。(2)申請受理。(3)冷靜期。(4)審查和發證。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需要下列程序,需要去法院辦理:1.想離婚的一方提起離婚訴訟。2.法院審查後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立案,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