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析產登記的辦理手續如下: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2、房地產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託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