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本顯示

離婚戶口本上會顯示離婚。離婚的時候就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來辦理的,派出所會在戶口本上蓋上“離異”的章,並且將你的配偶的戶口從你的戶口本上註銷,加蓋“註銷”的章。
帶離婚證、戶口本到公安機關辦理分戶。可以自己立戶,如果自己暫時無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屬的戶口上,把他們的戶口本也帶上。
當然,也可以直接分戶,就是兩個戶口本,兩個人都是戶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樣的。
很方便辦理的。在戶政視窗,民警會根據你的現實情況幫你選擇。

離婚後戶口本顯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