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香港人結婚分居3年算自動離婚嗎?

一、和香港人結婚分居3年算自動離婚嗎?

和香港人結婚分居3年算自動離婚嗎?

一般來說必須經過離婚登記的法定程序雙方關係才得以解除,不存在自動解除的情況,因此如果對方沒有相關的離婚證件或是法院的裁決,很可能對方的婚姻關係還存續。

且根據香港的法律,分居2年以上5年以下的只有對方同意離婚的前提下法院纔會認定爲雙方感情無可挽回,只有分居5年以上纔會被認定爲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大陸居民和香港居民結婚,如果感情破裂雙方可能分居。但是不管是分居多少年,都不能自動離婚,雙方沒有辦離婚手續,夫妻關係就一直存在。當事人因爲感情不和分居提出起訴的,要提供分居的證據材料,感情破裂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