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判決的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強制拍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