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離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嗎?

丈夫出軌離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嗎?

一、丈夫出軌離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嗎?

可以。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作爲無錯方可以要求多分。現實中有不少夫妻是因爲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軌,從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終走向離婚的。

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爲三大類:

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爲、婚外戀;

第二種是《婚姻法》說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

第三類最爲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我國現行法律認爲,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無必然的聯繫。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

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爲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並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那麼取得婚外情的證據是不是一點用也沒有呢?並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說的第二類、第三類婚外情,那麼法院可基於此判決離婚,並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

二、還沒辦離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財產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爲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儘管夫妻雙方還沒辦理離婚,也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是丈夫出軌的話,那麼在起訴離婚的程序中應該向法院提供相應的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爲,而作爲過錯方法院會在判定離婚財產分配的時候酌情考慮是否少分財產,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是會要求對方作出離婚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