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算?

父母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算?

離婚對於現代人來說非常常見,有孩子的家庭,離婚對於小孩的傷害是最大。夫妻離婚後最大的問題也是關於小孩的撫養費了,以及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小編在這裏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你,下面我們來看看相關的法律來規定的。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案下列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在離婚案件中,還可以參考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爲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若雙方對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爭議較大,而有給付撫養費義務一方的經濟收入又不穩定,人民法院常會以當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作爲判定給付撫養費數額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