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一方出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新婚姻法一方出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婚姻法》相應廢止。

一、法律規定一方出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僅僅是因爲出軌的話,是無法要求賠償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單純的出軌行爲,如一夜情、嫖娼等,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過錯方,如果是構成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出軌行爲,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二、打離婚官司出軌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爲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採信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白紙黑字”難否認,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那麼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爲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法邦婚姻專家律師認爲是可以的。

在離婚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後,對方有可能會說:“保證書是她逼我這樣寫的,上面的都不是實情!”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說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採信。

因爲夫妻雙方多爲有民事行爲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後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很多人爲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後拍攝下對方有外遇的證據照片。

因爲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爲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透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爲證據使用。

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衝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並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外遇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外遇行爲予以承認,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爲證據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爲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出軌這種行爲本質上是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在夫妻感情出現重大情況下可以溝通甚至是離婚,但是誰也不能再是是婚姻關係還存續的狀態下就堂而皇之的出軌。民法典和其他的法律制度沒有規定出軌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也是一種間接性的經濟制裁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