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的彩禮離婚算共同債務嗎

男方借的彩禮離婚算共同債務嗎

一、男方借的彩禮離婚算共同債務嗎?

婚前借的彩禮屬於男方婚前個人債務,離婚時不能作爲共同債務分攤。以下債務一般都屬於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2、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爲或犯罪行爲所產生的債務;

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時所負的債務;

8、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所發生的債務;

9、夫妻一方因惡習或從事違法行爲而負的債務;

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

二、滿足什麼條件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三、離婚債務怎麼承擔?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應該共同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相關的法律制度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界定問題規定的是很明確的,儘管彩禮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來對待,可是在滿足法定條件的情況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比如女方沒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