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

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


夫妻雙方的感情出現難以挽回的裂痕時,很多人的第一選擇是冷戰,但是其實冷戰並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打破隔閡。冷戰是一種逃避方式,事情並不會因爲冷戰而得到解決,反而可能因爲冷戰耽誤了更多時間。所以如果夫妻雙方真的無法容忍對方的時候,訴訟離婚對兩個人來說都是更好的解決辦法。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小編將透過下文進行解答。

一、離婚條件問題

1、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答: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第二次起訴離婚;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一方被宣告失蹤;一方出軌(非重婚和同居),情節較嚴重。

2、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麼?答: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3、沒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訴離婚是否會判離婚?答:一般不會判離婚,具體情形可諮詢律師。

4、對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訴離婚?答:可以。建議先去公安機關人口失蹤,再憑人口失蹤的報案記錄起訴。法院將採用公告方式送達相關文書。

5、女方在懷孕期、哺乳期或流產,是否可以起訴離婚?答:在懷孕期、分娩後一年內或流產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可以起訴。

二、離婚方式問題

1、離婚有哪幾種方式?答: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或者到法院起訴離婚。

2、去民政局離婚和法院調解離婚的效果是一樣的嗎?答:在民政局離婚可以領取離婚證,在法院調解離婚領取的是《民事調解書》,同樣達到解除婚姻關係、財產分割和處理撫養權問題。唯一不同的是,離婚後如果一方違反當初的約定,在民政局離婚的當事人要起訴法院獲得生效判決後,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無需另行起訴。

分居滿兩年法院可以判離婚,但是冷戰的時間不能作爲判別是否可以離婚的條件,有些人放不開家庭,感情出現了問題選擇勉強堅持,但是這種堅持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家庭都是一種煎熬。離婚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是爲了兩個人追求新的幸福,所以要認真思考,一旦做出了決定就坦然的面對這件事,以上就是關於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資訊請向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