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所需材料是什麼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所需材料有:
1、雙方的戶口本;
2、雙方的身份證;
3、雙方的結婚證;
4、婚姻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登記時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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