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打輸了怎麼辦?

離婚官司打輸了怎麼辦?

我國是一個婚姻自由的國家,對於感情破裂的情況,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起訴離婚。在離婚官司當中涉及了婚姻關係當中的多種內容。由於證據的缺乏或是自身的條件原因,有時離婚官司會敗訴。那麼離婚官司打輸了怎麼辦?

離婚官司打輸了怎麼辦?

法院會強制把應該賠償的一方的有形資產變賣作爲賠償抵押。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劃你的錢)沒錢,法院無法強制執行,法院沒有辦法。現在很多案子,都是無法執行,只能發現你有錢的時候,划走你的錢。

對方可以申請,拍賣你的固有資產,如果也沒有,強制執行無法繼續,沒有別的辦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以下是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第一離婚是可以協議或者訴訟離婚的協商不成的則只能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最近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離 婚:

第二離婚一般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財產問題,婚後所取得的財產視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撫養權問題,如有小孩,小孩的撫養權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小孩的健康成長來判定;

第三專業律師可以爲你制定詳細全面的應對策略避免在離婚的過程中所出現的法律風險爭取更多的權益;

結合上文中的內容要求可以看出,關於離婚官司打輸了怎麼辦該問題並沒有明確的解決要求。按照相關規定來說,在打輸官司之後就需要賠償相關的金額,子女的撫養費以及官司律師費用等。對於拒不賠償的行爲法院會進行強制執行賠償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