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男女雙方到民政局離婚的方式屬於協議離婚,具體手續如下:首先,申請離婚登記需要同時滿足法定的條件。其次,離婚登記需要申報的材料有:雙方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2張2寸單人證件照;雙方還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擬定,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經達成了一致意見。最後,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政局離婚需要哪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