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審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一審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中也是有一審、二審,甚至再審程序的,而此時不同審理階段具體的程序是不同的。而很多時候離婚案件都是隻涉及到一審,那麼大家知道起訴離婚一審程序具體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起訴離婚一審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1、準備離婚起訴所需要的證據;

2、擬定離婚起訴書或者請律師代寫起訴書,帶齊離婚訴訟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如果受理,會出具單據和手續,讓你交離婚訴訟費,交費後把單據給法院換票,大多數的銀行在法院設定了便民繳費視窗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離婚訴訟之後,在法定時間內通知對方領取傳票、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通知雙方;

7、離婚訴訟中最關鍵的環節,如果涉及財產金額大、過錯賠償、子女撫養、調查取證等很多問題,對法院訴訟不熟悉,最好先諮詢律師;

8、法院對是否准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撫養子女等作出判決,一般都會先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進行判決。

二、再次起訴離婚的程序

第一次起訴離婚6個月也就是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認定的標準有很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

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出現了感情危機,一方就會想着離婚。但是並不是說起訴離婚了法院就一定能叛離,如果首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當事人如果還是想離婚的,只能等到法院判決生效6個月以後了。要是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不清楚該怎麼辦的話,此時可以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相信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