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被起訴債務答辯狀怎麼寫?

一、離婚後被起訴債務答辯狀怎麼寫

離婚後被起訴債務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包含以下的內容:

1、首部

(1)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爲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爲上訴案件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部分

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爲:“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爲:“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3、尾部

(1)呈送的機關。寫爲“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二、離婚債務糾紛的相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後的債務法院會做出判決,夫妻共同承擔的債務就是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個人的債務就只能由個人來承擔。答辯狀對庭審結果無任何影響,但是如果要寫的話篇幅不需過長,但是要做到有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