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有糾紛能先判離婚嗎

一、財產有糾紛能先判離婚

財產有糾紛能先判離婚嗎

可以,先判決離婚後,兩年內再次提出訴訟請求。

根據《婚姻法》離婚條款釋義:一審判決離婚的,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依法提出上訴。雙方當事人在15天的上訴期內均不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原審判決即視爲撤銷。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對於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離婚案件不處理財產問題是錯誤的

因爲離婚案件是不同於其他任何案件的很特殊的案件。其他案件,一個案件只處理一個問題,一個糾紛,而離婚案件是複合訴,一個案件可以處理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只處理離婚糾紛,不處理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法院可以不處理。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協商一致,法院必須處理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

如果法院沒有處理財產和子女問題,可以上訴。二審可能會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