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協商或者訴訟。律師解析:遭受家庭暴力而離婚的,受害方可以與對方協商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其中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並且損害賠償的主體必須是無過錯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