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起訴離婚離婚協議有效嗎

對方要起訴離婚離婚協議有效嗎

起訴離婚前簽訂離婚協議有效嗎

關於所達成的離婚協議的效力問題,一般認爲沒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沒有生效,但是目前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圍繞此類訴前離婚協議,也就是男女雙方在協商離婚的過程中所達成的書面離婚協議。

但由於種種原因,一方或雙方反悔沒能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正式離婚登記手續,雙方訴諸於人民法院,該類協議其性質及效力在目前司法審判實踐中存在較大爭議,同案不同判,嚴重危害我國法制的權威,當事人的基本權益得不到保證。應慎重對待。

第一、如果簽訂了離婚協議以後,雙方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而是到法院起訴離婚,這時候離婚協議法院是不認可的,因爲有的當事人爲了儘快達到離婚目的,往往在離婚協議中做了很多讓步,既然沒能實現其目的也就不能讓其履行這份“非真實意思表示的”的協議;

第二、如果男女雙方依據離婚協議進行登記離婚,然後一方對離婚協議反悔的,法律有專門的規定,請看婚姻法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簽訂有效的離婚協議書需要我們走法律程序,簡易程序需要3個月,普通程序需要6個月之內,一個離婚案件至少需要4個月,多的話大概會需要9個月,纔可以解決。並且一般第一次訴訟離婚時法院是不會叛離的,一般會是先勸和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