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相對來說,達成協力離婚,是最爲簡短快速的,也是最爲方便的。但是生活中,有的人往往因爲利益的多少,無法達成協議。就會造成時間上的困擾,那麼有關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這個問題。接下來,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要想知道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審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審理期限就可以得知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爲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爲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說,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爲三個月。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夫妻因爲感情破裂,無法調和的時候,雙方又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透過提交離婚訴訟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不僅保障了自身權利,同時也是維護自身利益。有關離婚咋樣起訴離婚這一問題,就爲大家簡單介紹到這裏,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