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和離異的區別是什麼?

離婚和離異的區別是什麼?

一、離婚和離異的區別是什麼?

離婚和離異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區別。如果真要區分的話,那麼離婚可以看作是一種行爲或事件,離異更多表明離婚單身的持續狀態。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爲。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透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係。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結婚後建立合法夫妻關係,之後雙方感情破裂無法修復的,辦理離婚就成爲了解決辦法。離婚和離異都表示夫妻關係解除,只不過離婚更多的一種行爲表述,而離異多表示一個人的婚姻狀態。在我國,辦理離婚可以透過協議或者訴訟兩種方式。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