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跟誰?

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跟誰?

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跟誰?

離婚後小孩戶口的問題,一般來說是隨着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於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