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因爲男方出軌孩子歸誰撫養

一、離婚因爲男方出軌孩子歸誰撫養?

離婚因爲男方出軌孩子歸誰撫養

1、從法律層面講,男方出軌和孩子判決給誰撫養並沒有直接的聯繫。

2、法律方面,分析孩子判給誰,一般從三個方面着手:

①、孩子的年齡兩歲以下,原則上歸女方撫養;

②、雙方的收入,兩歲以上的孩子一般隨經濟收入較高的一方生活;

③、看雙方的老人,哪一方幫助撫養孩子更爲有利更爲方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分居出軌財產在離婚時怎麼分割?

我國的婚姻實行的是登記制度,也就是說即便夫妻已經分居,但是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關係。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所以離婚時出軌一方在財產分割時出於劣勢,也就是說會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夫妻離婚不可避免的要牽扯到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問題,一般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遵循平等均分的原則,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遵循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爲原則,雙方可以私下協商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