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在離婚二審維持原判不服能申訴嗎

不能。我國是二審終審制。

如果現在離婚二審維持原判不服能申訴嗎

首先,對於離婚案件而言,如果對一審不服或者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上訴。但是,離婚案件的上訴和審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審法院判決的是不準離婚,經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認爲應當判決准許離婚的,不能直接進行准許離婚的判決,必須先要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進行,會把這個案子發回到原來的法院重新審理。

其次,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這與其是否上訴沒有關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果對於二審判決的結果不符的情況下,是不能夠再次進行上訴了,只能夠在透過一定的期限以後另外再提起訴訟,重新進行上訴,也就是重新蒐集證據再來起訴離婚。或者是透過協商的方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