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對軍婚的規定

我國婚姻法對軍人婚姻實行特殊保護制度。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軍人不同意離婚時,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婚姻法對軍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