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和別人生孩子怎麼上戶?

一、沒離婚和別人生孩子怎麼上戶

沒離婚和別人生孩子怎麼上戶?

女方未離婚和別人生孩子同樣是可以上戶口的。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人生孩子構成重婚罪,和別人生的孩子屬於非婚子女可以上戶口。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非婚生子女需交納社會撫養費

以北京爲例,非婚生育嬰兒出生登記規定:

超計劃生育、非婚生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證件證明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徵收社會撫養費收據》。

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並須經派出所長審批。

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一倍徵收。

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簡稱實際收入)高於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

以其實際收入爲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徵收標準徵收。當事人一方爲本市戶籍、另一方爲非本市戶籍的,由具有本市戶籍一方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徵收社會撫養費。

雙方均爲非本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爲發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爲未發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現居住地首先發現的,由其現居住地的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徵收社會撫養費。”

綜上所述,對於非婚生子是和婚生子同等待遇的,所以仍然可以上戶口,但是出現非婚生子的情況,那麼一方就屬於重婚罪的行爲,在法律規定上是會承擔相應的離婚賠償的,而對於非婚生子女享受到額待遇從不會發生任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