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後還需要申領離婚證嗎

法院起訴離婚後還需要申領離婚證嗎
不需要。
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需要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訴訟離婚的話,法院會組織你們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的話,會出具一份調解協議,協議裏面會就你們解除婚姻關係,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問題進行說明。
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就按照正常程序開庭,透過庭審之後出具判決書,判決書依舊是針對上述三個方面做出。
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一樣的,二者又等同於離婚證,證明婚姻關係的解除。
所以,當你拿到調解書或者判決書時,等同於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