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離婚嗎,哺乳期怎麼離婚

哺乳期能離婚嗎,哺乳期怎麼離婚
律師解析:哺乳期女方能離婚
女方想在哺乳期離婚的,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
雙方帶着離婚所需的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已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可以發給離婚證。
男方不同意離婚的,女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