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要怎樣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

異地要怎樣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

離婚的人數近幾年在不斷的增加,因此在離婚上出現的問題比較多,離婚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起訴離婚,因爲離婚屬於民事糾紛,在解決上主要鼓勵協議解決,但是有很多問題是協議解決不了需要起訴,那異地要怎樣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異地要怎樣起訴離婚手續費是多少?

離婚不再是一件“不能說的祕密”了,根據民政部近10年發佈的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我國離婚人數已經連續7年遞增。

越來越多的人在婚姻亮起紅燈時選擇理性面對,或選擇“好聚好散”的協議離婚方式和平解決,或採取“劍拔弩張”的訴訟離婚方式捍衛權益。

協議離婚無疑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只需要交納一些工本費和登記費。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應當交納工本費。

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並公佈。

目前看來,各地規定的離婚證工本費差別不大,大約在10元。

當然,有些地區登記部門還會收取一些服務性費用,比如照相費,甚至調節費,這些費用並不是必須交納的,有權拒絕。

二、訴訟離婚的成本有多少

訴訟離婚即取決爭議標的價值一旦離婚案件進入了法院訴訟程序,當事人就需要支付相應的案件訴訟費用。 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相對偏低,大多數案件的訴訟費用都在100元以下,訴訟費用超過10000元的案件很少。 按照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訴訟費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由於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比較嚴格,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之法定條件,因此,大多數案件在第一次離婚訴訟被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小,也就不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故大多數離婚案件所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就會相對偏低。 只有個別案件由於涉案爭議標的價值高,案件疑難複雜等原因,法院纔會收取較多的訴訟費用,除了訴訟費用外,訴訟離婚還牽扯到律師費用。 律師收費現在大多實行的是協商收費,雖各省都有律師收費標準,但是在實際執行中還是以協商爲主。 這是因爲,無論哪個標準對不同的律師都會存在過高或過低的情況。律師收費不僅和案件的財產數額有關係,更和案件的難易程度有關係。 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其一是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總之,家裏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會越高。

其二,風險代理:先交一定的基本費用,然後再確定一個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其難度一般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況或銀行存款情況,或公司股權持有情況,或另一方的財產分散在各個省市甚至各個國家和地區,需要律師進行大量調查取證工作。

爲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啓動資金(一般在3000元左右),爾後由律師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後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將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一般在10%~20%。

離婚是比較繁瑣的一件事情,如果雙方能夠協議解決是最好的方式,但是離婚問題上很多人對於自己利益比較看重,因此在離婚的時候大多數人還是選擇起訴離婚來解決保障自己的利益,起訴是要交納一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