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協議離婚之後都在問,是否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需要辦理一個公證手續。小編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大家,離婚協議書並不是一定要進行公證,當然如果當事人自行選擇公證的話也無可厚非。那此時離婚協議公證手續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協議書是否一定要公證
離婚協議並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並領取離婚證後纔開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必須是確實分割完畢,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你不知道離婚協議怎麼寫可以找律師代寫。
但是有時離婚協議涉及到房產問題的,比如離婚後需要過戶的,有必要去公證,因爲公證後在辦理房產過戶時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證了的離婚協議直接去房管部門辦理,無需對方配合。
如果你擔心對方在辦理了離婚之後,在財產交接時對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辦理離婚公證。
二、離婚協議公證手續是怎樣的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爲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三、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分析了上述內容後可以知道,如何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手續,但此時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並未強制規定離婚協議書必須進行公證,同時是否進行公證也不會影響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本站小編爲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