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多久可以開庭

一、去法院起訴離婚多久可以開庭

去法院起訴離婚多久可以開庭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在立案兩個月之後纔可以開庭,但是因爲離婚起訴後多久開庭法律沒有統一規定,所以具體精確的時間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當事人應當根據法院發出的開庭通知書上的時間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坐牢是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司法實務中,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的,任何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根據案件事實進行判決。從實務經驗來看,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同時又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具體的法定離婚理由,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通常情況下不會判離。原告只能在六個月後,進行第二次起訴離婚,對於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會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