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怎麼辦?

一、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怎麼辦?

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怎麼辦?

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要注意收集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因爲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離婚之後房貸怎麼處理?

有房貸的房子進行分割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要從是誰出資,登記在誰名下來區分不同情形並處理。

第一種情況: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爲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子歸一方所有,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第二種情況: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三種情況: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夫妻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產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對房產不予分割。

結婚之前以個人的名義購買的房產,結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離婚後房產歸購買人,對方可以要求償還共同還貸的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並進行還貸的,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由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時不做分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