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後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一、離婚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1、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

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地址,才能夠順利辦理。道理很簡單,就如同要轉去一所好學校接受優質教育,必須先要聯繫好接收的學校,然後再經過現在所在學校的同意,再帶着材料去報到。同樣道理,辦理戶口遷移,就必須先落實後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着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當然,各省份關於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二、離婚後女方戶口遷回原籍的辦理程序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注:

因婚姻變化需分戶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夫妻離婚本身有訴訟和協商這兩種方法,如果是協議離婚之後辦理戶口遷移遷移的那肯定是需要有離婚協議書的。其次,遷戶和另立戶口這是兩種不同的性質,遷戶的前提條件要建立在當事人有落戶的地址才行。所以,建議對於離婚遷移戶口的這件事情還是應該先到當地公安機關查詢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