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想離婚的話該怎麼辦

一方不想離婚的話該怎麼辦


現實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雙方都想離婚的,經常出現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卻不想離婚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可能想要離婚的一方也無計可施。那到底在遇到一方不想離婚的情況時,另一方要怎麼辦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一方不想離婚的話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的權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給予了充分的保障,當婚姻走向終局時,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當然好辦,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即可;但對於不想離婚的一方, “拖”顯然不是一個好的解決問題方法。

1、不想離婚的當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幾下五種:

(1)認爲雙方有感情,特別是自己對對方還有很強的依戀,不想離婚;

(2)孩子還小,離婚恐怕影響孩子的成長及學習;

(3)離婚後不好再找伴侶,對離異後的生活恐懼;

(4)對方提出離芽是因爲有外遇,爲了報復就是不離婚,不讓對方得逞;

(5)對方給的補償太少,多些就同意離婚。

以上各種原因,且不具體評論對與否,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他們都開始重視離婚這件事。問題的關鍵是, “不同意離婚”能否達到期的效果。

2、當婚姻出現問題時,若仍想維繫,應注意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1)主動承擔婚姻中的責任。

(2)積極改善婚姻相處模式。

(3)協助對方一起處理婚外情。

(4)調節夫妻情趣。

(5)注意財產權益保護。

爲此,在做出維繫婚姻的努力時,也別忽略了婚姻財產權益的保護。當然,此時的權益保護需要更多的技巧,做到既體現維繫婚姻的真誠,又不錯過證據收集的最佳時機。

二、協議離婚的手續是怎樣?  

(一) 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二)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工作人員應查明: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2、該結婚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係;

4、雙方自願離婚;

5、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三)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如果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一方不想離婚的情況下,只能說夫妻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這種情況下卻可以向法院離婚,透過司法途徑來解除婚姻關係。而在訴訟過程中,要想爲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不妨委託專業的離婚律師來提供幫助。本站網站爲你推薦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幫助你打離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