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可以在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不需要必須回原登記機關。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