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離婚冷靜期該怎麼做?

一、對於離婚冷靜期該怎麼做?

對於離婚冷靜期該怎麼做?

離婚一個月冷靜期需要做的是思考婚姻未來、收集離婚證據、簽訂分居協議、保護自身人身安全等。

1、思考婚姻未來

有些夫妻屬於激情離婚,離婚冷靜期有助於幫助雙方溝通。

所以在離婚冷靜期的時候,務必考慮一下,是否要給對方一次機會,還是就此一拍兩散。

考慮好之後再向對方攤牌,根據對方的態度,再決定未來應該如何去做,如果對方態度好,可以和對方簽訂保證書或者婚內財產協議,這樣也可以保證自己的利益。

2、收集離婚證據

如果雙方仍然談不攏,這個時候應該爲維護自己的利益做準備了。

在衆多離婚案件中,一般離婚冷靜期只有兩個結果,夫妻和好或者一方開始有小動作。

所以離婚冷靜期也一定要做好證據收集的工作,證據收集一共可以分爲三個部分:

(1)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

感情破裂的證據包括出軌、家暴、酗酒、賭博、分居證據等。

《民法典》中,對於無過錯方的離婚損害賠償就新增了一個兜底的條款,規定了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在今後的離婚案件當中,如果對方當事人的行爲不是婚姻法明確列舉的4種行爲之一,也可能構成其他重大過錯,無過錯方就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這個條款,一方面保證了法律的周延性,包含了列舉外的新情況,另一方面也是維護了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更能體現民法的公平平等的原則。

(2)收集財產證據

離婚冷靜期也是轉移或者隱瞞財產的最佳時機,所以這個時候,一定要注意收集財產證據。

也可以瞭解財產轉移的方式,預防財產被轉走。

不要等到再次開庭的時候,手上什麼證據都沒有,對方的工資單、銀行卡號、微信、支付寶、公司財務、客戶名單等證據都要保留好。

同時在瞭解財產狀況時,也不能忽視債務問題。

(3)收集撫養權證據

主要是收集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比如酗酒、家暴等證據,然後收集自己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

不別忘了在此期間也要儘量多陪孩子,對子女的陪伴是爭奪撫養權的利器。

二、離婚冷靜期可以做什麼?

申請離婚的時候同時可以籤一份書面的分居協議,明確分居的時間,同時也可以進行財產約定,防止最後協議不成,只能訴訟,這也方便法院依據協議分割財產。同時做好訴訟離婚和長期戰鬥的準備。

在冷靜期內關於人身安全的保護

如果遭遇家暴,一方面需要及時報警,保留證據,另一方面當滿足條件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防止在離婚冷靜期內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很多人可能對離婚的冷靜期並不知道如何來進行處理,實際上離婚的冷靜期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明確規定的。當然在這個時間內也是可以積極的爲離婚做準備的,比如說可以蒐集相對應的一些證據證明,確實是存在着感情破裂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