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想離婚手續怎麼辦?

夫妻想離婚手續怎麼辦?

關於離婚手續,首先要知道離婚的類型,離婚一般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選擇離婚的方式不同,那麼辦法離婚手續的程序也不一樣。

首先我們瞭解一下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關鍵在於“協議”,協議即協商共議,即需要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進行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那麼即可到婚姻辦理機構即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然要弄清楚協議的內容,必須明確財產分割的問題,對於共同財產分割不明確的,會影響離婚手續的辦理。還有關於子女撫養的問題、債務債權的問題,在協議中都必須予以明確纔可,否則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再次發生爭議,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其次就是訴訟離婚了,前面我們提到了關於協議離婚涉及的一些內容,比如撫養權的問題、債權債務的問題,還有共同財產即財產分割的問題,這些問題如果發生爭議,不能達成一致的話,可以選擇訴訟離婚。還有一種即一方堅持要離婚,但是一方不願意離婚的,也可以進行訴訟,只要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基本是會判決離婚的。

那麼具體的辦理手續是怎樣的呢?首先關於協議離婚,辦理的手續是怎樣的?需要什麼證件,去哪裏辦理?

辦理協議離婚,需雙方共同且本人當場辦理離婚手續,可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而且必須要提供相關的證件,證明自己的身份,如戶口本或者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最主要的就是要提供離婚協議書了,必須在基本的問題上雙方是達成一致意見的,否則離婚協議書無效,不允許辦理離婚。必須提供結婚證,沒有結婚證的或者遺失的必須補辦然後再提交,最後辦理完工作人員會收回結婚證,發給雙方離婚證書。

那麼訴訟離婚的手續又是怎樣的呢?與協議離婚有什麼區別?訴訟離婚是否一定能離呢?

對於訴訟離婚的程序不瞭解的,首先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向婚姻領域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即使最後協議離婚,也可以就協議的內容進行諮詢,以防自己的利益被損害而不知。諮詢或者聘請律師之後,就可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當然不是你一提交就會立即進行審理,提交起訴狀後法院需要判斷是否構成立案的條件,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條件,是不會同意立案的,如果符合立案的條件,那麼就會安排庭審的時間,但是離婚的案件比較特殊,在庭審前,會有調解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確實無效的情況下,纔會安排庭審,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首次申請離婚,如果達不到感情破裂的條件,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那麼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到底哪個好呢?個人認爲當然是協議離婚,不管是從情理上還是從實際的操作層面上,協議離婚都比較方便,但是協議離婚的話也有弱勢,即雙方訂立的協議書並不具有強制的法律效力,有時候會造成後續的糾紛。